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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與用水



『飲用水』,在名稱、定義、概念、標準等一系列問題上,長期以來存在著一些 不夠科學合理的內涵。在國際上,只有『食水或飲水』和『生活用水、工業用水 、農業用水、牲畜用水』等這樣的分類,而沒有我國所謂『飲用水』的概念,這 與我國傳統習慣用詞有關,即習慣於以『食用、飲用、服用』與水連在一起,成 為『食用水、飲用水、服用水』等名詞,這種稱謂,在概念上是不科學、不明確 的,容易造成混淆和模糊,我國許多食品飲料商品,也往往在瓶貼上或說明書上 標以『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字樣,實則只不過符合了『生水』的標 準,因為我國的所謂『生活飲用水』並非指『可直接入口的食水』,並不符國際 上的「安全、衛生」標準,為此,本文以較多的篇章論述其利弊,根據國際上通 用的科學分類方法,對所謂『飲用水』,應該明確的更名分別為『生活食水』和 『生活用水』。以利提高我國各種水的水質標準,改善我國供水系統的要求,並 在國際上能名符其實的向先進國家靠攏,祈盼有助於我國有關產品能夠達到國際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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