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研究•開發•技術•品質
經本會向衛生局詢問後,答覆如下:
電解離子機為非列管之器材,表其應無醫療療效,所以廣告應不可寫可治病, 所以可向衛生局檢舉。依藥事法可罰6萬至30萬。至於字號應為「衛署醫器輸XXX號 」,字號可向衛生署查詢。
至於電解離子機是歸環保署管。
若您還有任何問題可就近洽當地衛生局或電本會(04-229-5511)。
耑此 順頌
時祺
消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