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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A 會員道德規範 Code of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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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淨化事業同業

道德規範

(水質協會WATER QUALITY ASSOCIATION頒佈)
前言

水質協會致力於促進淨水事業達到誠實、正直、公平交易及專業性等最高原則。 同時也致力於保護消費大眾要求好水質的權利。道德規範的主要目的在於教育淨 水同業的會員,在與顧客、同業業者及一般大眾進行交易時,有關交易行為的準則 。

第一章 一般義務

淨水業會員須符合知法、守法公民之行為。同時會員必須確實瞭解並遵守聯邦、 州及地方政府法律條例規章的約定。包括一切相關於淨水業及其相關之商業行為, 如商業行為之有關限制、對消費者的保護、廣告真實性,租借、銷售、衛生消毒 、檢核登記及排放水之處理。

第二章 對公眾義務

淨水業會員應該進行健全且具競爭力的商業行為。以下為會員應致力恪行的方針:
  1. 誠實合法的競爭。
  2. 以自己的產品、服務及能力來創造業務,而不惡意地毀謗競爭者、水源供應機構 和其他業者的產品、服務及能力。
  3. 明確的展示供應水水源的特色和功能。
  4. 明確的展示水質改善的過程及其產品的特色及功能。
  5. 明確的展示產品的優點、所提供的服務、以及因而造成的變化。
  6. 明確的展示自己、員工和代理商的證書、訓練紀錄、經歷以及能力。
  7. 對於產品的功能優點及其他促銷所作之書面或口頭之聲明,應以經過檢驗之確 實資料為基礎;同時這些檢驗必須是經由具備專業能力的人員,以科學化的合格 方式進行,所有相關資料應可提供備查。
  8. 作產品促銷及服務時必須避免遺漏介紹材質,以免誤導消費者或將產品做錯誤不 當的展示。
  9. 確實熟悉並遵守『水質改善協會同業行銷推廣準則』。

第三章 行銷推廣準則

  1. 在行銷推廣準則章程中所指之(產品)包括了所有公眾及私人的供應用水、瓶裝 水、水質改善品、服務和系統設備。
  2. 對於產品的功能優點及其促銷所作之口頭或書面的聲明,應以經過檢驗的確實 資料為基礎;同時這些檢驗必須是由有能力執行檢驗的單位,以科學實驗的程序 來進行,且這些資料必須能夠隨時備查。
  3. 消費者對廠家所聲稱之產品特性及優點,不能明確地瞭解及證實時,廠家應對這 些聲稱的特性及優點以完整、詳盡、易懂的文詞加以解說,並舉出經證明的事實 來佐證。
  4. 從事宣傳產品之書面或口頭促銷聲明及材料(包括:包裝、標籤、安裝操作及 維修)設計及製造的人員,必須對產品的促銷聲明及物料負責,並隨時提供具 公信力、明確且可證實的證明。
  5. 任何不正確、誤導、混淆的、不誠實的口頭或書面的言詞,以及不正確、欺騙地 貶低公眾或私人供應水、瓶裝水和淨水產品、系統及其他競爭者或競爭產品的 言詞都應禁止使用。
  6. 產品促銷所應用之照片展示品、圖片、表格和海報不得以錯誤或誤導消費者的 方法使用。
  7. 如果所作之聲明為錯誤的、或不能適用所有的狀況。則不得發表絕對及徹底的 聲明。
  8. 除非依使用者或既定之條例定義下,不得聲稱或暗示其水質為『純水』。明確 地解釋『純水』的定義,否則『純水』等字眼曾有過許多不同的定義,並被大 量的使用。而其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亦受到關切。因此,因為如『純水』、『 淨化』、『淨水機』及其他與『純水』相關的衍生字詞的定義問題,指出這些 字詞在使用時必須極端的小心。
  9. 廣告或促銷所用之資料及策略,不論是口頭或書面,必須全部是確切真實的。 不單是字句或所用之聲明,分開來獨立評量時必須字字真實,即使總合應用資 料之影響力,也必須正確且不誤導消費者。
  10. 刊登產品廣告或使用促銷資料及策略時,不應該遺漏標示所用之材質,以免給人 錯誤的印象或誤導。
  11. 用來檢測個別消費者用水成份的儀器及技術如硬度、含氯量、顏色或其他水的 特性等,不得在未正確告知消費者其適用範疇之情況下,同時使用於銷售行為 之展示。
  12. 不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使用『信譽保證』、『保證』或其他相等之字詞(此後 概稱『保證』)在任何與淨水事業相關之產品,除非廠商提出之要件能符合聯 邦貿易協會有關廣告信譽保證的規條(1985年5月1日生效,1985年5月21日修正 ,此規條之內容仍可能隨時進行修正)。
  13. 廣告內容或其他形式之產品促銷資料,應儘可能減低誤導消費者(讀者)之可能性   。不實的產品功能及優點,不應在廣告和促銷資料中陳述或銷售展示會中使用,以 致使消費者對產品產生與產品功能無關的附加或不同的印象。
  14. 廠商可以"星號"來增加及引導消費者對字詞術語之附加訊息的注意,但所指出 之訊息本身必須正確無誤。"星號"及其他查詢符號不應作為相反或實際上改變 陳述或圖表之方式。
  15. A. 廣告刊出或使用見證書及推薦書之前(此後稱為"推薦書"),出推薦書者(簡稱 "推薦人")須事先被告知廣告之內容,並許可刊登廣告者使用該推薦書。
    B. 推薦書出版或印刷的部份應能完全反應整份推薦書之精神與內容。
    C. 適當的推薦書可作為廣告用途,即使推薦人本身是收受報酬,報酬收據不須 展示;除非保證書的內容背景暗示並無任何報酬。

第四章 對顧客的義務

淨水協會會員必須盡心盡力、誠實迅速地服務客戶,會員必須遵守之條款詳細如下 :
  1. 在與顧客或有潛力成為顧客者溝通和進行交易時,必須保持開放和誠實的態度。
  2. 會員須正確無誤地對顧客展示產品及提供服務。
  3. 如果會員須負責安裝產品及提供服務,則須確保產品的安裝或適當服務被確實地執行。
  4. 對顧客之抱怨必須立即處理。
  5. 對所銷售之產品隨時提供有立即地且稱職之服務。
  6. 告知顧客有關產品之維修,所需之服務及相關費用。
  7. 確實遵守契約及保證書絕不無故拖延。

第五章 對專業度的義務

淨水協會會員必須維持並增進專業知識及改善水質所使用之專業技術,會員必遵守 之條款詳細如下:
  1. 會員須經由不斷地教育訓練,確使其員工和代理商能有實際之工作知識及可應用之專 業技術,並有提供產品服務之能力。
  2. 與淨水業之技術及科學發展齊頭並進,以期增進自我之專業知識、技術。
  3. 確實遵守並宣傳本規章所訂定之商業道德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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